1、被举报人(单位)信息:李明枝、男、武陵区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反映的主要问题: ①根据《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4.2厂址选址,4.2.1厂址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址选址应靠近资源所在地,并远离居民区;2厂址选择宜利用荒山地、山坡地,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不宜动迁村庄;3位于城镇周围的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民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但该厂的厂址设计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且离最近的居民家5m以内; ②根据夜间施工有相关规定: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夜间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该厂生产运输在以下日期超过了国家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21年7月11日凌晨2时08分、2021年7月14日23时51分、2021年9月1日23时05分,这是附有相关影像资料且记录准确的几次,但该厂还存在经常性夜间生产运输至深夜甚至通宵; 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车辆严禁超载超限行为,该厂进出原材料的车辆使用的是前四后八的拖挂载重自卸车,且存在严重超载行为(且已被常德市交警查处过,且交警在该厂内拉了治超治限的横幅),但该厂仍然使用超载车辆从我家围墙边进出场,现已对我家围墙及房屋造成损坏,其表现为围墙开裂程度较大,房屋墙体开裂;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该厂在2021年3月27日将污水废水直接排放在栽有农作物的农耕地里,导致部分农作物死亡; ⑤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违法占用耕地搞建设、破坏种植条件的从重处罚,但该厂非法占用农耕地修路(从国道直接将运输道路修至厂区内),且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直至道路修完投入使用;占用农耕地修豪宅(一共三栋房子)。 3、综上所述问题,我已多次向村、乡、镇、区、市各级单位及主管部分反馈,但效果甚微, 对于超载超限举报交警多次出警查处, 对于工业噪音扰民常德环保部门明确表示他们管不了要我直接报警处理, 对于占用农耕地修路社区居委会、乡镇府明确表示他们协调了,管不下来, 对于起冲突,噪音扰民丹洲乡派出所多次出警处理,且相关民警也遭到金丹建材的法定代表人李明枝及其亲属和员工的辱骂, 4、以上问题已对我和我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该厂法定代表人及亲属和员工的过激行为已经对我家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故我现在向常德市纪检委提出相应举报,请政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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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9-09 10:29
帖内置顶 – – 2021-09-09 10:35
关于“常德市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占用农耕地修路修豪宅”的问题件已收悉。丹洲乡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市民所反映的占用农耕地修路问题:该路属于金丹银河产业园-茂林高效农业园内的一条路,该路于2021年6月由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修建,并非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耕地修路,但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主要从该路通过。 2、关于市民所反映的占用农耕地修豪宅问题:金丹建材公司东边确有房屋3栋,建于2014年,均有城乡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有人分别为:李明枝、李章万、李彦秀。 3、关于该厂将污水废水直接排放在栽有农作物的农耕地里,导致部分农作物死亡的问题:根据群众反应,建厂初期应有生产用水直接排出,根据实地走访,现已整改,暂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厂内用水均为循环使用。 4、关于市民所反映的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运输:4月3日、6月2日、9月6日乡村两级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进行现场协调、未果。建议环保、交通部门介入处理。 丹洲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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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9-09 10:29
关于“常德市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占用农耕地修路修豪宅”的问题件已收悉。丹洲乡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市民所反映的占用农耕地修路问题:该路属于金丹银河产业园-茂林高效农业园内的一条路,该路于2021年6月由主管职能部门批准后修建,并非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占用农耕地修路,但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主要从该路通过。 2、关于市民所反映的占用农耕地修豪宅问题:金丹建材公司东边确有房屋3栋,建于2014年,均有城乡居民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有人分别为:李明枝、李章万、李彦秀。 3、关于该厂将污水废水直接排放在栽有农作物的农耕地里,导致部分农作物死亡的问题:根据群众反应,建厂初期应有生产用水直接排出,根据实地走访,现已整改,暂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厂内用水均为循环使用。 4、关于市民所反映的金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运输:4月3日、6月2日、9月6日乡村两级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进行现场协调、未果。建议环保、交通部门介入处理。 丹洲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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